海南租车
全国统一预定热线:400-636-0907(免长话费)
24小时热线:0898—66287008 66287009
 
 

海南交通全提示

 驾车出游必备指南
 不容错过的路边美景
 海南租车必看
 畅想自驾游,请到海南来
 江苏自驾到三亚旅游攻略
 海南租车提醒
 老土了?去海南只看海???
 高颜值、有内涵!来海南这些…
 冷空气来袭!一起去打卡这五…
 秋季宜出游,是时候去趟“山…
 说走就走!这份大三亚“红色…
 周末还在百无聊赖没地方去吗…
 三亚旅游业不断在“新”字上…
 三亚这十年
 喜迎二十大 | 这十年,三…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最新信息
海南8月起拟对外地号牌小客车限行

  时间:2019-6-21 14:45:00

6月20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公告,就《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依据《办法》,海南拟规定任何一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每年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每年通行天数累计已达到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上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按照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处理。 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将按记3分罚100元的标准,一天一次。 依据《办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平台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无感化自动备案管理。已备案管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自行查询已通行天数。 在《办法》实施前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驻琼机构、在琼注册登记企业的非营运性质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备案管理,过渡期通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驻琼机构、在琼注册登记企业需提出过渡期通行备案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记录证明。 依据《办法》,“外地号牌小客车”,是指悬挂非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性质的外地号牌新能源小客车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预计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公众可于6月29日前向海南省公安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涯路9号;邮编:570000;电子邮件:jj2019xx@126.com)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 《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外地小客车在海南8月1日起限行 时限 每年行驶天数累计不得超120天 处罚 超时上路1天算1次 1次记3分罚100元 6月20日,为保持和改善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资源,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起草了《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6月29日前 有意赶紧提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6月29日前反馈海南省公安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涯路9号;邮编:570000;电子邮件:jj2019xx@126.com) 哪些车限行? 外地号牌小客车适用本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适用本办法。非营运性质的外地号牌新能源小客车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地号牌小客车”,是指悬挂非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地号牌小客车的备案管理和通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备案记录 交管部门官网和公众号可查询 《管理办法》提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车辆备案记录。 同时,已备案管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信息发生变化或发现备案内容有误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及时要求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正,并通过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登录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监管系统平台提交留存有效信息。 超时通行 按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处理 《管理办法》提出,外地号牌小客车违反限制通行禁令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海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每年通行天数累计已达到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按照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处理。 提交虚假信息、材料办理过渡期通行备案的,列入企业信用记录,撤销过渡期通行备案。 《管理办法》自2019年08月01日起施行。 交警提醒--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一天算一次     一次记3分罚款100元 交警特别提醒,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后,不用办任何手续,监管系统平台会自动记录天数,每年通行天数累计已达到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违反限制通行禁令的,一次将被记3分罚100元,一天算一次,所以车主们一定要留意自己的通行天数,届时相关部门会主动提示车主,车主也可随时通过多个官方途径查询自己的通行时间。 通行时限 每年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120天 《管理办法》提出,任何一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每年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已备案管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利用交通监控设备收集、固定外地号牌小客车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行驶记录,自动累计计算通行天数。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自行查询已通行天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外地号牌小客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在限行区域、路段设置提示标志和禁令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管理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怎么监管? 通过监管系统平台实行无感化自动备案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平台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无感化自动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 驻琼机构非营运外地小客车过渡期通行需备案 《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驻琼机构、在琼注册登记企业的非营运性质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备案管理,过渡期通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驻琼机构、在琼注册登记企业需提出过渡期通行备案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明 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记录证明

相关评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输入验证码:
评论人昵称:
联系电话:
评论内容:

     

Copyright @ www.hainan365.com 海南租车网 版权所有.
海南蓝海自驾车有限公司 网站设计制作:蓝海网络
24小时海南租车热线:0898-66287008 0898-66287009 传真:0898-6628700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6号市政花园A802 E-mail:web@hainan365.com
网络备案号:琼ICP备14001803号

海南旅游租车 海南自驾游 海南租车

  QQ咨询服务
  留言咨询服务

访客咨询